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作者:摄影:来源:社会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1187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分组

按照学生报考导师意向以及培养方式,定向考生单独一个组,非定向考生分成两个组。每组面试顺序按照准考证号由排列。

三、复试内容

1、我院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综合7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非定向两组之间的面试成绩给予数学加权处理,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四、录取

1、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上根据考生就业方式(定向和非定向)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030300社会学一级学科招收统考生的二级学科专业为030301社会学, 0303Z1社会工作(学),0303Z2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0303Z3法社会学。

五、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

定向

非定向

19

2

17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021-64252698     邮箱:shfdw@ecust.edu.cn

地点: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团结2楼13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