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发布者: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作者:摄影:来源:社会学院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1828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12-10-19 阅读次数:195次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2009年9月起实施,2012年6月26日院党政联席会议修订通过并实施)

 

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是为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早出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凡是被批准提前攻博的优秀硕士生,不需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修读博士学位课程,开始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直至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和通过答辩,最终获得博士学位。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思维敏捷,自学能力强,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具有科研潜质。

2. 硕士专业与报考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所选课程(辅修课、体育课、计算机类课程除外)成绩不得低于85分。

3. 已通过中期检查并已开始硕士论文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12-2013版,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在中国社会学会、上海市社会学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学会有获奖论文。(发表及获奖论文需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5.已落实博士指导教师,且导师有适合做博士论文的课题与经费。

6.只限于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及应届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研究生)

二、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华东理工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该表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其中硕士生成绩一栏要求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

2.学院负责接收申请人填报的表格,并负责组织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

3.博士学位授予点导师组成立5人专家组(正高职人员需过半,必须至少有二名博士生导师参加),对申请人的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面试。要求有面试记录、评语、成绩(按百分记),并由导师组组长签字。

4.学院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完成,经院长签字后将《华东理工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依据当年博士生招生名额及各导师组考核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三、时间安排

1.4月、10月中旬申请人下载表格,办理申请。

2.4月、10月底组织专家组面试考核、资格审查。

3.5月、11月中旬上报材料,召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4.6月、12月初批准录取名单通知各学院。

四、报到

凡被批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生于每年春、秋与统一录取的博士生同时办理报到手续。

五、本规定自2012年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