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考方式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公开招考方式,按社会学一级学科统筹招生。报考者需满足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9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raduate.ecust.edu.cn/bsbk
2、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20日;缴费网址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通知。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及初试准考证领取
1、资格审查
已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19年3月28日或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携带以下材料至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团结一二楼)12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凭硕士学位证书)
(3)本校教职工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
2、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考生准考证。
四、初试考试科目及时间
1、英语(日语),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上午
2、政治理论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下午。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社会学理论与方法,2019年3月30日下午
4、社会学综合,2019年3月31日上午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复试
华东理工大学确定2019年博士入学考试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学院可根据本学院考生考试情况以及招生名额等情况,在学校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并通知符合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综合70分。专业综合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以及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参加复试到学院报到时须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学院,所交材料由学院保管,不再退还考生。
1、《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本人签字);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需密封);
7、体检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8年11月-2019年1月,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六、录取
1、录取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非定向、定向招生名额分别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1-64252698,邮箱:shfdw@ecust.edu.cn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