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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作者:摄影:来源:社会学系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250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 我院所有复试专业不接受调剂。
    二、 面试分组
    030300社会学一级学科成立一个面试小组统一面试,其余各专业考生按报考专业成立面试小组分组面试。120401行政管理、120404社会保障、120405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成立一个面试小组,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两组进行面试,面试分组由考生抽签产生。
    三、 面试成绩
    1、030300社会学一级学科、120401行政管理、120404社会保障、120405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各组之间的面试成绩给予数学加权处理,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 录取
    1、报考030300社会学一级学科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拟录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各二级学科专业。
注:030300社会学一级学科招收统考生的二级学科专业为030301社会学,030302人口学,0303Z1社会工作(学),0303Z2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
    2、报考120401行政管理、120404社会保障、120405土地资源管理、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四个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 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2698
    邮箱:shfdw@ecust.edu.cn
    办公室: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408室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