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先进性建设标准 |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支部书记一心一意抓党建,支委会每月一次专题研究支部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整体功能,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不断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2、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在团结、组织党内外群众落实中心工作、加强学科建设、推进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3、坚持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开展先进性实践和“双结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任务、有要求、有考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带领党员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和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激励人才干事、支持人才干好事的良好环境。 5、坚持“教书育人、师德为先”,在加强师德建设、开展教书育人、提升教风和学术科研道德方面,有措施、有经验、有实效、有典型。学校、学院行政机关和其他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增强服务意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满意服务。 6、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有计划、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特别是在提高组织生活实效性上作出探索和创新,把组织生活建设成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效机制。 7、坚持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研究型党支部”、“创新型党支部”,自觉思考党支部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和难点,开展课题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推进实际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坚持抓好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在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面,目标明确,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华东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