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新生入学教育,综合奖学金评审,计划外奖学金评审,"三好、优干优毕、先进集体"评审,学生违纪处分,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平安、住院医疗费、住院补贴保险理赔,学生出国留学、旅游审理,学生档案接收、转送,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新生心理测试,学生勤工助学,发放社会资助,突发事件处理等。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求实、创新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培养学生的各项能力。学院团委多次获得五四红旗团委荣誉,多个团支部、多名学生受到国家、市级、校级的各项奖励。


团委:

    在院党委、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各种团的工作,同时,指导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是学生和党组织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学生和干部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团委下设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艺术团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其中,团委书记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团委副书记负责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团委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部负责全院的团籍管理、团日活动管理、优秀个人与集体的考察与推荐等;宣传部负责学院微信公众号“社想”平台的运营维护、学院各项活动的宣传推广、院刊《文采》的征文及推广、各项活动中设计摄影方面的支持;办公室负责学院学生活动的物资管理、会议室管理、经费管理及报销、各类人事和活动档案资料的登记和管理;艺术团负责艺术资源的挖掘推广与保存、晚会舞会等活动的艺术资源支持、相关文艺类活动的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维护、学院长期志愿服务项目的维护与开展、学院临时性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学生会:

学生会是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

学生会分为学委会和学生执行委员会,同时,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学生会秘书长。

学生会秘书长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为指导学生会各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检验。

学委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解释学生会章程;制定和修改应该由学生代表大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外的其它规章制度;解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任免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提请,任免学生会部长团成员;对学生会内的优秀个人及集体进行表彰等。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分为主席团、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社团部、生活部(权益部)和外联部。其中,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主席由学委会任命产生,部长团由主席团提名、学委会任命产生。学术部主要负责关注学院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组织开展;文艺部主要负责关注学院文化艺术类活动的组织、推广;体育部主要负责关注学院体育类、三走主题活动的组织开展;社团部主要负责挂靠社团的日常管理、联系,新社团的培育;生活部(权益部)主要负责学生日常权益维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推广、学生日常自我管理、寝室文化建设、便利服务等;外联部主要负责对外开展外联、赞助活动,对内组织整体的团建活动。


学生党建

本科生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主要工作目标是: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积极推进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及政治建设,培养优秀的学生入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带领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搞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全体同学共同进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