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程序

发布者: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作者:摄影:来源:社会学院发布时间:2012-10-19浏览次数:90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程序
发表时间:2012-10-19 阅读次数:204次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程序

(2009年9月起实施,2012年6月26日院党政联席会议修订通过并实施)

 

1.通过条件

(1) 硕-博连读生应具有优良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2) 硕-博连读生修满规定硕士阶段学分,成绩合格。

(3)导师认可其培养潜质。

2.步骤

(1) 硕-博连读研究生提交未来博士阶段的研究设计,要求参照博士开题报告的格式,以考察学生是否有研究能力。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表,学院审查硕-博连读生成绩,由导师如实填写硕-博连读生的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等情况,考核小组在规定时间对本专业的硕-博连读学生进行集中考核

集中考核方式分两个部分:

第一,外语考核。以英语口语面试的形式考核。

第二,专业研究能力考核。先由硕-博连读生做研究设计,并介绍硕-博连读研究生发表论文及科研工作情况,考核小组打分的方式做出通过与不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认定的结论(≥60分为准),并由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考核分数计算:

外语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专业课成绩:含两门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共计200分,每门以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4)经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具有博士研究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生从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的下一学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并作为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上报教育部。

(5)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一般在5月底至6月初完成。